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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委政法委书记邓芳斌涉黑、涉恶包庇违规违纪人员

来源:2016-05-18 | 人围观

尊敬的上级领导:

检举控告人:邓叶平,湖南桂阳县城郊乡(现改鹿峰)牛巷口村居民。

被控告人:邓芳斌,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常委政法书记。

案情简介(一)

桂阳县委政法委书记邓芳斌是桂阳县雷坪镇人,与政法副书记邓启洪、副检察长邓启勇是同乡人,而邓启勇是亲兄弟,他们相互勾结,阴谋策划在桂阳县重要部门安插亲人,同乡和心腹人,在桂阳县执政舞台上缔结形成很大的利链同盟“腐败铁三角”,桂阳人民敢恕不敢言。邓芳斌担任政法书记以来,就有数个老乡担任副书记职务(有档可查)。妻子是药材公司职工,跃升县财政局财会主任(科级),邓芳斌2009年由县财政局领导升为县政法书记,几年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桂阳人民巨大损失,桂阳人民被逼赴省进京维权,全国排名前榜。邓芳斌任职超出任何一届任县政法书记的几倍上访去北京的人数,以前桂阳没有人去北京上访,邓芳斌应该好好反省、反思自己!请上级核查追责!

1、2009年12月11日我家被邓芳斌手下副书记邓启洪、副检察长邓启勇两兄弟,以权欺民,涉嫌纵容老表李至亮、刘典军团伙20余人寻衅滋事,持刀冲进我家杀伤三人,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二人,轻伤一人,两邓叫刘典军外逃,在他们干扰下,没有判刑,逃之夭夭。

2、2011年7月6日邓叶平领证建新房却被副书记邓启洪、副检察长邓启勇唆使父亲,纵容老表李至亮、刘花多等20余人卷土重来,因上次杀伤三人没有判刑,这次又来暴力毁房,我多次向城郊派出所报案,在三邓的干扰庇护下,不出警、不制止,只有到县公安局报案,当时唐能武副局长讲:“邓启洪、邓启勇是管我公安局的领导,我们不敢去抓领导的亲人,否则会下岗,哪有团长抓 师长的,请你到县政府、县政法委去报案。”我一路向县信访局、县政府反映两邓家族李至亮团伙非法毁房不管 ,要我找邓芳斌,他管公、检、法的,又到县政法邓芳斌书记办公室反映,邓芳斌讲:“全国倒房子的千千户户,我管不了”,作为正常的政法书记问题刚发生,并且发生在他的副级,应该制止,相反证明邓芳斌是纵容!我感觉天塌下来了,投诉无门,于2011年7月11日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县委李向阳书记求救,县委书记接待并作了重要批示,“请芳斌、志雄同志了解、教育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如信中反映情况属实,请赵振同志牵头处理”。(附复印件作证),不但没有引起县政法书记邓芳斌的重视,反而更加严重、猖狂,邓芳斌精心组织策划,暗箱操纵,公然对抗县委李向阳书记,在批示下达后第三天,即2011年7月13日到18日邓芳斌涉嫌纵容两邓兄弟家族,父亲纠集老表李至亮、刘花多等20余人非法倒毁我和儿子两栋财物,暴力破坏连续6天,一共倒了13天,多次报警,在三邓的保护下,不出警,不制止(由于县委书记李向阳当年去省党校培训学习半年,离开桂阳在长沙),过往行人和邻居敢怒不敢言。犯罪嫌疑人李至亮、刘花多还狂言:“县政法副书记邓启洪、检察长邓启勇是我老表,捣了邓叶平房子,公安局和派出所敢把我怎么样……”,匪气十足,情节恶劣,具有显著的黑社会性质特征。邓芳斌是一个管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三军司令”,如果有点人性道德和社会公德,按照县委李向阳书记的指示去办,完全可以避免一切损失,只要邓芳斌打一个电话或讲句制止的话,本案就不存在了。以上事实充分证明邓芳斌是涉黑、涉恶头目,涉嫌纵容团伙暴力犯罪,造成我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该不该追究法律责任?!!

3、案发后,公安派出所在三邓的保护下,以“各种理由”不立案,官、警、匪一家亲,颠倒黑白,讲未倒毁,幸好我拍下现场照片作证,我向城郊派出所请求立案不管,向县公安局请求被拒绝,再向邓芳斌请求督促公安立案,我泪如泉涌,只是没有下跪了。邓芳斌讲:“捣房子是纠纷问题,全国成千上万,不能立案,也不会判刑,本案不是刑事案件,你认为我讲错了,可以到上级或北京去告我邓芳斌”。逼我进京告他,但我暂时未去等待地方解决,如果不处理再去北京!

2011年8月2日我又向县委书记李向阳报告,房屋被捣掉了,县委李书记严厉批示:“请芳斌同志过问,并妥处(此事多次上访,已成不稳定因素)”。可见县委书记严厉批评邓芳斌不负责任,失职、渎职。从此本案由邓芳斌负责包案解决处理(附县委政府领导包案表邓芳斌包案解决邓叶平案件)。几年来,邓芳斌拖延不处理,压案不办,故意逼我去北京上访,涉嫌雇请打手围攻殴打,非法押运,抢劫手机钱财物,还要鹿峰干部李树平、雷亚钊非法将我夫妻拘禁在北京出租房“黑监狱”数天, 是我逃出来报北京110去救妻子。我向上级中纪委、最高检、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后引起了中央的重视,在中央和公安部的监督下,地方才勉为其难地在嘉禾县人民法院判刑三人畸轻,而共同犯罪嫌疑人李本荣、刘典付等人都未抓捕,逍遥法外,至今未赔。邓芳斌讲不会判刑,现已判三人,有判决书作证,充分证明邓芳斌在涉案组织操纵策划保护纵容犯罪,判刑三人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回击,显示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强烈请求上级依法追究邓芳斌涉黑、涉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赔偿我一切损失!2014年7月29日招刑释劣迹人员李小林、刘忠、龙国庆团伙30余人暴力破坏打砸连环案,不制止、不立案,请看案情简介(二)续后。特请求全国各媒体、网友转载,以最快传递给中纪委党中央习主席。

控告人:邓叶平

2015年5月16日

电话:1387359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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