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0-04-18 | 人围观
胶东在线4月17日讯(通讯员 刘俊汝) 今年3月初,烟台市芝罘公证处接到来自恒丰银行某支行、烟台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证申请。由于需要购买原材料,该科技股份公司向恒丰银行申请贷款,其集团公司以股权为该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因此企业申请对债权文书进行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以保障企业生产需要。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债权文书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可以简便司法程序,节省债权人的人力物力,为贷款企业赢取大量的宝贵时间、精力和法律成本。
接到该公证申请后,芝罘公证处立即开通了涉企公证“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指派经验丰富的公证员为申请企业提供公证服务。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公证员提前到岗,积极与企业对接收集材料,严守办证程序、认真高效审核,提速办理,仅用两天时间,芝罘公证处将该份强制执行的公证书交付企业和银行,在防疫的特殊时期,高效办结公证事项,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保障了贷款的及时发放和企业的正常运作,得到了银行及企业的高度称赞。
烟台市芝罘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贴心服务为企解急,同心而行为企解忧,在防疫期间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法治护航企业发展,为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公证人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