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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双语教学法研讨会成功举办

来源:2020-07-23 | 人围观

法制网7月21日讯 为大力推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探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法学双语教学改革的新思路,7月18日,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与河南大学在线上联合举办了题为“国际经济大变局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现状、挑战与回应”的双语教学法研讨会。

来自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深圳大学和河南大学等30多位长期从事双语和英文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的资深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参加了研讨。会议由河南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和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军教授出席了会议并在开幕阶段致辞,他们都强调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呼吁与会教师认真探索包括双语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法的改革和创新之路,打造能让学生受益、能为学生所用的“金课”,为培养国家急需的涉外法治专业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双语教学法研讨会成功举办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围绕两大主题进行了研讨。第一阶段主题为“涉外双语教学的国内现状、困境与建议”;主持人为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亮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首先发言,结合长期的双语和全英文法学专业课教学的实践,她对双语教学的认定、基本模式和要素、难点、制度保障、评估和建议进行了总结,并介绍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经验做法;深圳大学法学院盛建明特聘教授结合其自身的教学和实务经历,强调了外语教学对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意义以及涉外法律实务对卓越法治人才复合能力的要求。华东政法大学国际交流处副处长马乐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沈健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韩逸畴副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张娜博士和河南大学法学院陈亚芸副教授作为与谈人,结合他们自身的双语或全英课程的教学实践,对丁丁教授和盛建明教授的发言内容作了回应,从多视角对这一主题提供了不同的思考。第二阶段主题为“国外法学教育漫谈:模式与经验”,主持人为河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王云鹏副教授。河南大学法学院刘霜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金砖国家法律研究院副研究员陈文婧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郑派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何启豪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李娜副教授担任主题发言人,他们结合自身的留学经历,分别介绍了意大利以精英化为特征的法学本科教育、比利时根特大学以欧盟法为特征的比较法学硕士项目、荷兰莱特大学法学教育中的学习型社区文化、美国法学院“苏格拉底式”的案例教学法以及欧美法学教学的模式异同。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顾宾副教授担任本阶段的与谈人,结合国内法学教育的基本模式,对上述域外教学经验从“方法和目标”两个视角进行了解读。最后,河南大学法学院王桂书记致闭幕辞。

经过会议讨论与交流,在座的专家学者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与双语教学法形成以下共识:第一、法学教育应当服务于时代,服务于国家的法治建设和发展大局,应面向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卓越法治人才。沈四宝教授长期倡导的“三会”人才——懂法律、懂经贸、懂外语,是值得借鉴的标准。第二、采用“专业+外语”的复合教学手段,双语教学法是利用学科交叉的蓄势赋能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方法,对师生的外语能力、教材、教学组织、课上与课下的衔接等都有较高的要求,需要师生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了保障包括双语教学在内的外语教学方法的顺利实施,需要教学单位完善教学激励机制,譬如在课时量核算和职称评定上的政策倾斜,鼓励教师在课程教学中开展双语或全英文教学的探索和创新。第三、从事双语或全英文教学应当注重方式方法,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进行合理的教学设计;注意把握专业教学内容和外语的平衡;同时,也可以结合其他教学法,比如,案例教学法,提升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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