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9-08-11 | 人围观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14880号
王勇、卢新柱: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中心支公司与林金葵、李桐欣、李奕祺、王勇、巢湖市天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歙县通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卢新柱、周家佳、周梅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陈庆松、广州市东山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中心支公司不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8民初12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10月30日8时45分-9时30分在第78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