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9-04-20 | 人围观
近日,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发布了《2019年度旅游团队奖励办法》(临文旅办【2019】35号文件)(下称“办法”),对营销、推广“亲情沂蒙”品牌二日游及以上文化旅游线路产品,招徕外地游客到临沂市旅游、休闲度假的旅行社(或分社)进行激励性奖励,以加大对“亲情沂蒙”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及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临沂文化旅游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推动临沂由区域性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向全国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发展。
根据“办法”,奖励类型包括旅游专列(火车)团队、旅游包机(航班)团队、入境旅游团队和汽车团队奖励。对比《2018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今年发布的“办法”在具体奖励上呈现出门槛降低、更加灵活的特点。如在旅游专列(火车)团队奖励一项,2018年度规定“对同一车次专列,从省外同一目标客源城市招徕的游客人数不少于500人的普通旅游专列,奖励5万元”,2019年则规定对同样条件的团队奖励办法是“不少于400人的普通旅游专列奖励4万元,每增加50人增加奖励5000元,以此类推”;对国内或入境的包机团队,2019年的“办法”在100人次的奖励基础上,添加了“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1500元或3000元”的奖励内容。
“办法”要求,旅游专列、火车团队必须停靠在临沂市区内火车站,旅游包机须停靠在临沂机场;旅游团队必须由经合法审批资质的旅行社(或分社)组织;旅游团队必须在临沂市内开展“二日游”及以上游览活动,至少游览3个收费的A级旅游区(其中包括至少1家中心城区收费的A级景区),且必须在中心城区驻留一个夜晚(中心城区包括: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同一团队同时符合本奖励办法入境包机、入境专列奖励和入境旅游团队奖励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
“办法”还发布了奖励申报及审核审批的相关程序等内容。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