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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有奖征集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LOGO

来源:2020-07-25 | 人围观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民智,全面推动南昌县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南昌县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自即日起,南昌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化旅游宣传口号(以下简称“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以下简称“LOGO”)。如果你有好“点子”,可在8月10日前向该县投稿。

南昌县有奖征集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LOGO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民智,全面推动南昌县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南昌县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自即日起,南昌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化旅游宣传口号(以下简称“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以下简称“LOGO”)。如果你有好“点子”,可在8月10日前向该县投稿。

此次征集的宣传口号要求符合南昌县文化旅游形象定位,主题明确,琅琅上口,利于传播,富有创意及艺术性并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亲和力,具有唯一性,拟定的宣传口号同时要附有创意说明;征集的LOGO要求设计符合南昌县文化旅游形象定位,可以很好得诠释南昌县文化旅游资源特色,设计美观、韵味传神、辨识度强,需凸显南昌县文化旅游差异化、独特性,不与其他城市雷同。

投稿作品可以电子版方式投稿,电子邮件注明:“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或Logo设计姓名+电话”,发送至南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邮箱:360380312@qq.com;联系人:陶成;电话:0791—85717591。

此次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活动主办方聘请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选出相应的奖项。评选结果将在南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南昌县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公布。

此次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中,“宣传口号”一等奖奖金10000元,形象标识LOGO一等奖奖金20000元,二等奖各奖5000元,三等奖各奖2000元。

附: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的征集方案

为全面推动南昌县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南昌县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以下简称“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以下简称“LOGO”)。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1、口号符合南昌县文化旅游形象定位。2、主题明确,琅琅上口,利于传播,富有创意及艺术性。3、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亲和力,具有唯一性。4、拟定的宣传口号要附有创意说明。

(二)南昌县文化旅游LOGO:1、设计符合南昌县文化旅游形象定位。2、设计可以很好得诠释南昌县文化旅游资源特色。3、设计美观、韵味传神、辨识度强。4、设计需凸显南昌县文化旅游差异化、独特性,不与其他城市雷同。

二、征集时间

自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至8月10日投稿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个人、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单位和团体均可投稿参加。

四、征集办法

(一)主办方将聘请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选出相应的奖项。

(二)评选结果将在南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南昌县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公布。

五、奖项设置

(一)宣传口号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二)LOGO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三)奖项说明:1、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2、由主办方组织进行评选,评选时,如认为参赛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六、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注明“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或“南昌县文化旅游LOGO”字样,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

(二)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宣传口号应附有相关阐释(300字以内),说明其创作思路、意图和具体含义(或寓意)。

七、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和《作品及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连同参赛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再上传,文件夹命名处注明:“南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或Logo设计姓名+电话,发送至南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邮箱:360380312@qq.com;联系人:陶成,电话:0791—85717591。

八、活动声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负责。如已发放奖金应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主办方委托创作之作品,LOGO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应征作品如若获奖,则视为该作品归主办方所有,南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独家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推广活动等。应征者不得再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

(四)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五)本活动解释权归南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有。

(六)南昌县相关文化旅游资源介绍,可网页搜索南昌县文化旅游相关信息或微信搜索关注“南昌县发布”、“南昌县文化旅游”或联系QQ3603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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