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5-08-05 | 人围观
官方声明
原标题:陕西民警处警开枪致一人伤 官方:用枪合法(图)
中新网8月4日电 陕西勉县县委宣传部日前就“勉县公安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鸣枪示警致人受伤”一事作出最新说明。说明称,民警使用枪支合法,出警及时迅速,处警合法规范,没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已对宁某、唐某等人涉嫌妨碍公务罪立案侦查,将依法公正作出处理。
7月29日,在陕钢集团汉中公司东南门,一辆车牌号为陕F25156的“东风大力神”装载水渣强行冲卡出门。经查,该车车主系勉县定军山镇毛堡社区五组组长宁某,司机为其女婿刘某。当日13时50分,刘某拉着水渣在通过厂区东南门时,未按规定接受检查,违规冲上检斤衡,强行冲撞限行杆,撞弯大门档杆后驶出。
16时许,车主宁某纠集唐某等人在东南门阻挡进出车辆通行,声称车前挡风玻璃被保安打坏,保安在劝解无果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警。
说明称,公安局派两名民警和辅警与16时30分抵达现场处警。堵门事件当事人宁某、唐某等人不听劝阻、态度蛮横,并多次辱骂民警,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与民警对峙长达半小时之久,围观群众不断聚集,现场秩序混乱,持枪民警感到现场秩序难以控制,人身和枪支安全受到威胁,多次警告无效后把枪并鸣枪示警。
两次鸣枪示警后,宁某、唐某仍不听劝告并有抢夺枪支行为,为避免枪支被抢等更加严重的暴力犯罪发生,持枪民警向唐某腿部开枪射击。
勉县县委宣传部通报称,事发后,检察机关及时依法介入调查,经过现场勘验检查、调取视听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认定;在此次事件中,民警依法执行公务,依据相关规定,民警杜某使用枪支合法,出警及时迅速,处警合法规范,没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目前,勉县公安局已对宁某、唐某等人涉嫌妨碍公务罪立案侦查,将依法公正作出处理。
陕西民警处置纠纷遭围攻鸣枪示警一人中枪受伤
陕西勉县一民警在接警处置陕钢集团汉中公司大门被围堵时,遭到当地数名村民围攻,民警鸣枪示警,有一名村民中枪受伤送至县医院治疗,目前伤者已成功手术,无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