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5-12-01 | 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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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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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华信路5号华信大厦第20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45.36平方米,及滨海大道海滨花园小区12幢601#、602#、701#、702#、801#单套建筑面积109.10平方米,详见。联系人:蒋女士0731-84178699(工作日)
公告 声明
遗失声明
●海南一洲药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余惠萍不慎遗失琼山云龙股份有限公司集资款收据,编号:0000724,金额:3000元,声明作废。
●海口民生种养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460100NA000056X,声明作废。
●韩仁元不慎遗失琼山云龙股份有限公司集资款收据一张,编号:0004289,金额:2000元整,声明作废。
●颜兆丰不慎遗失嘉华丰田定金收据,编号:0026725,金额:壹仟元整。
遗失声明
●吴仁忠不慎遗失琼山云龙股份有限公司集资款收据一张,编号:0001177,金额:30000元整,声明作废
●吴亚娇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460004198405123664,声明作废。
●海口美兰小梅加油站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证号:460100742558062,声明作废。
●海口美兰小梅加油站不慎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证号:74255806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李光英不慎遗失海南嘉翔贸易有限公司定车款,5000元收款收据,收据号0001179,声明作废。
●海口市塔光农工商贸易总公司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证号:460100201299037,声明作废。
●屯昌天华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机构信用代码证,证号:Q9946902616278101F,声明作废。
声 明
海口龙华满格通讯店于2015年11月30日在《海口晚报》11B版刊登的《遗失声明》发票号为“4950052”更改为“04950052”,特此声明。
通 告
我校与海口皖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你司对派驻我校的9名秩序维护员拖欠工资,以及未给我校开具合同约定的发票,已经严重影响我校师生的安全,你司已经构成根本违约,请你司见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来我校协商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否则,视为与我校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
海口市义龙中学
2015年11月26日
公 告
王妚凤 (身份证号:460004197805163628)、陈海蓉(身份证号:460004198112034860),你们已连续旷工超15天, 经我环卫大队公示数日,未见你们回单位上班,现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将你们定为自动离职处理。特此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5年11月30日
寻亲启事
海南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11月12日收治一名三无人员,男性,现患有混合性失语,望家属见报后速与我院联系,电话:68622181。
海南省人民医院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