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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不公导致宋桂霞等人西单自杀事件唐山路北法院重审改判但政府

来源:2016-05-10 | 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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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销政府做出的路南方正补字【2012】第124号《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决定书》
二、责令被告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重新做出行政补偿决定。
法院判决后,政府至今不予执行,导致受害人继续上访维权。
记者希望有关部门给与重视,积极调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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