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0-01-03 | 人围观
格隆汇1月3日丨ST围海(002586.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浙02执536号《执行裁定书》,确定宁波保税区东钱围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钱围海”)撤销现有执行。
东钱围海于2019年12月13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次执行。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东钱围海在执行期间申请撤销此次执行,系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未违反法律规定,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公司将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积极解封被冻结的相关银行账户,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