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0-07-28 | 人围观
本报讯(记者周亮)今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实施,该法案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给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工作划出了重点,对医疗机构管理带来新的变化和新的要求。
近日,县卫生监督所查处一起无证医疗美容案。这是该法实施以来,我县查处的首例无证医疗美容案件。
今年上半年,县卫生监督所在巡查中发现一美容店内摆有多台美容器械,其中包含有YILIYA-808mm半导体激光无痛脱毛仪1台。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从业人员李某、刘某承认曾为顾客做过激光脱毛服务,并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根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相关规定,李某、刘某等美容师为顾客进行激光脱毛,应认定为医疗美容行为。依据法案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县卫生监督所对该美容店已按照法律程序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