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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的理论特征

来源:2020-04-19 | 人围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政法工作置于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以强烈的问题意识、鲜明的问题导向,对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战略部署。仅对2013年至2018年召开的政法工作会议就先后做出过5次重要指示,其中2014年1月7日还专门出席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另外,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等多种场合就法治中国建设、平安中国建设、政法队伍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专门的政法工作多次做过讲话和指示、批示,在接见各类政法系统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接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个人时也发表过系列重要讲话。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做出的重要批示中,进一步揭示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规律特点,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所做的重要讲话,也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出了新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呈现出鲜明的理论特征,即政治性、人民性、法治性、科学性。

  政治性: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政法工作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政策性、实践性等根本特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由党的执政地位特别是在社会治理、国家治理中的绝对领导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政法机关的政治性质和职责要求所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将党的绝对领导摆在政法工作的首位,透彻阐明了党与法、党的绝对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了党驾驭政权的能力,有利于极大地增强政法机关履行国家专政的职能和社会秩序控制力,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有利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过硬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同时也深刻揭示了政法工作的政治属性。政法机关必须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挺在最前面,大力推进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确保政法工作始终置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下,坚决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政法机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人民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安居乐业是平安中国建设始终不渝的根本目标,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立场。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正所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强调安居乐业是平安中国建设始终不渝的根本目标。要求新时代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这是新时代政法机关要实现的宗旨目标。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视为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根本宗旨、根本追求在政法工作中的生动体现。政法机关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向往,坚定不移地恪守群众观点、坚定走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法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

  法治性: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毫不动摇把法治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基本方式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法,是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重要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十五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上强调:“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要强化法治意识。”2018年1月22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政法机关要“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毫不动摇把法治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基本方式”。这些论断不仅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蕴含的法治逻辑,也揭示出政法工作的法治属性。这就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提升政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在执法、司法、守法、监督和各类决策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把严格公正执法与文明规范执法有机统一起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科学性: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原则和基本原理,呈现出系统思维、前瞻性思维、战略性思维的特点,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原则和基本原理,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科学回答。一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阐明了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法机关的性质、职能和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历史任务、工作格局和奋斗目标;二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尤其是对立统一规律和实践的观点,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必须处理好的若干重大关系进行了深度分析: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权之间的关系、保持活力与维持秩序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关系;三是运用系统联系的观点,坚持把政法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提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之举,夯实政法工作长远发展的根基,以及提出要做到预测预警预防,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等;四是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的观点,强调把体制机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创新融合起来为政法工作提供强大动力,呈现出系统思维、前瞻性思维、战略思维的特点,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精神,体现了对新时代政法工作规律的深度把握,为政法机关提高政法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了强大的方法论武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涉及的学科领域极为广泛,涵盖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政治学、法学等;既涉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又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既涉及重大理论问题又涉及关键性的实践问题;既涉及宏观的战略层面的问题又涉及微观的具体战术层面的问题,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理论洞见和实践韬略,揭示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规律,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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