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9-08-11 | 人围观
8月7日,农民日报社记者朱海洋到我市调研采访调研采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丽水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季高峰,村镇处负责人等陪同调研采访。市建设局对朱海洋到丽水实地调研采访传统村落工作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我市传统村落保护情况,我市现有中国传统村落257个,占全省的40.41%,其中156个村申请到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共计4.68亿元;省级传统村落198个,占全省的31.2%。
8月1日,《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于1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活态传承、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的原则,重点针对覆盖面相对广泛、地域特色较为明显的市行政区域内国家、省和市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在总结松阳等县保护经验的基础上,创设了专家评审委员会。条例对我市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保护利用措施进行了规定,并对违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行为设置了相应法律责任,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打通“两山”通道,提高GEP、GDP转化效率和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市建设局将探索建立丽水市“中国传统村落”基础信息系统,通过对中国传统村落的村落环境、格局风貌、传统建筑、传统文化、历史要素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全系统、全领域、全数字记录整理,对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进行全面记录,今年将选择5个传统村落作为试点先行进行。同时,做好市域范围内传统建筑修缮导则的编制,保护好乡村“活态”,全面推广“拯救老屋”松阳模式,更好地保护传统建筑修缮质量和使用功能,使得传统建筑得到修缮加固,适应现代生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