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6-08-28 | 人围观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一、何谓VOCs
所谓的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的英文缩写。
美国ASTMd3960-98标准将VOCs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美国联邦环保署(EPA)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CO、CO2、碳酸、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s)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环保意义上的定义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一般可以将可挥发性物质分为两类,普通意义上的VOCs只说明什么是挥发性有机物,或者是在什么条件下是挥发性有机物,而环保意义上的VOCs是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对人体或者生物的健康产生危害的可挥发性物质。
比较常见的易挥发有机物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TVOCs(6-16个碳的烷烃)、酮类等。这些化合物具有易挥发和亲油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鞋类、玩具、油漆和油墨、粘合剂、化妆品、室内和汽车装饰材料等工业领域。VOCs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影响,会伤害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等严重后果,甚至可能致癌。
二、汽车行业VOCs
很多车主都有这样的感受,新车购买后一段时间里车内都有刺鼻的气味,许多车主不以为然,然而一种“隐形杀手”正在威胁车主的健康,那就是VOCs,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影响。当居室中的VOCs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并会伤害到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等严重后果。
随着汽车市场竞争的加剧,很多汽车厂商通过使用劣质内饰材料降低生产成本,随之带来的是车内VOCs的增加。VOCs对于人体健康有着重大影响,由于VOCs本身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已经被社会喻为人类的“隐形杀手”。目前,如何降低和消除车内的VOCs已成为了汽车行业新的发展目标,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目前国内及欧、美、日均没有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国家标准、法规。但有资料表明,国外主要汽车公司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主要通过对配套零部件的管控来实现的。例如:有的日本汽车生产厂就有企业内部规定,从原材料环节控制车内异味的产生,在新车定型时还有专人针对“车内味道”进行感官评判。
欧盟制定了《有关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制度》(67/548/EEC)对汽车相关材料做了部分规定。
德国环保机构与汽车制造公司协调制定了车内环境空气污染控制的条例,使得车内各种有害气体含量有了限制,如甲醛的浓度不得超过0.08ppm。奥迪汽车制造厂专门成立了车内气味评测小组,进行气味控制,甚至将环保当作自己产品的新卖点。丰田、大众、通用、日产、长安集团等参加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标准编制组。大众、丰田、日产、长安、神龙、上汽等企业已经建立了环境采样舱。
三、各国汽车VOCs相关法规
俄罗斯最早在1999年就制定并实施了P51206-98号《车辆车内污染物评价标准及方法》的国家标准,以防止汽车驾驶室(车舱)的空气被污染。
德国汽车工业协会于2002年9月也制订了VDA278的测试方法标准。
日本汽车工业协会(JAMA)于2005年发布了《小轿车车内空气污染治理指南》,该指南以自主行动计划的形式发布,希望日本主要汽车公司在2005年以后新生产的汽车中减少车内空气污染,该指南同时也发布JAMA建议的测试方法并于2007年3月制订了JASOM902:2007的测试方法标准。
韩国建设部在2007年底颁布了《新规制作汽车的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标准》,该管理标准规定了新生产车的挥发性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和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7年6月发布交通车辆检测标准ISO16000-26,目前该标准方法还是修改意见稿,其检测限值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