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8-07-15 | 人围观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民杨先生顺利拿到了车辆损失理赔保险,他很感激保险公司在车辆施救和理赔快捷上的协助和帮忙。但在理赔工作中,保险公司要求车主提供“暴雨证明”才能获得理赔。车辆理赔需不需要气象局开具恶劣天气证明一事,引起了网友们的议论。
因暴雨导致车辆被淹,在既有天气预报为准,又有保险公司到现场事故勘查为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让开具的“暴雨证明”,确实有点多此一举的味道。商业领域里的奇葩证明,也该像行政管理中的奇葩证明一样得到治理。
保险公司此次要求提供的“暴雨证明”,似乎不是个例,其他地方的保险公司在相似案件中,也同样要求提供“暴雨证明”。但与之相反的是,有的保险公司在处理车辆涉水理赔时,不需要车主提供相应证明。要求提供和不要求提供,这种对比反映出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准高低。
商业保险,是基于双方平等意思达到一致基础上的互利关系。在保险理赔上,保险公司本身掌握专业技术的信息优势,已经让购买保险者处在了相对劣势。在可以很容易通过专业技术获得的证据面前,保险公司把举证责任推给购买保险者,显然有加重对方义务之嫌。
在商业保险领域的举证方面,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行业标准。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暴雨证明”这个行为,实际上是转嫁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于保险购买者是不利的。
在行政管理和事业单位服务领域,奇葩证明早已被诟病多时,证明“我妈是我妈”“我是我”的顽症正在被治理。商业领域里的奇葩证明,因为很少涉及,也很少被曝光,大多数人对此关注度相对较低。
实际上,商业领域里奇葩证明的事并不少。如有的银行在残币兑换方面,要求兑换者提供残币非人为故意损坏的证明;如开办公司时,相关部门要求公司创办者提供不扰民证明等。每一个证明,都需要通过多方打听才能理清需要由哪个单位出具证明,出具方甚至也会对证明方提出无理要求。所以,根治这些商业奇葩证明,还需要多一些关注和进一步的行动。
尽管在此次提供“暴雨证明”证明的为难之下,车主杨先生最后还是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但这种让人“跑断腿”的感受,保险公司可能无法感同身受,也影响了保险购买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如果是同样的险种,在是否出具“暴雨证明”这件小事上,就会推动消费者用脚投票。商业领域要健康有序、高效互利,就需要清理这类奇葩证明的现象。(张立)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