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0-07-31 | 人围观
有些买房人在实地看过房屋、房产权证,和卖房人谈好价格之后就迫不及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这样仍存在着极大的隐形风险。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特别是支付定金时必须搞清楚自己要买的房产的权利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冻结等。
某些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购房人无法从公开渠道获知,上当受骗时有发生;某些信息在产权证上无法显示,如法院罚没和查封的房产,其产权证仍在业主手中,购房人一旦未获知实际情况,盲目交易,则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房产证和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购房人。
规避上述风险的办法是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查档。房产产权档案是城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在房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产权转移、房屋变更等房产权属管理中直接形成的房产历史记录,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权属交易、权属变更、房屋抵押的凭证。
如何查询房屋产权?房产交易双方办理房产查档时,卖房人应带上房屋权证的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服务大厅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即可办理,如果是卖房人委托他人前往办理的,还需要出具委托书。
包括: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房产,则应注意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询该份文件副本;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格;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包括: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房屋产权信息的相关提醒凡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只拥有部分产权、共有产权、无产权的房屋,即使房屋再合适自己的需求都不要购买。
特别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如果是以标准价格购买的公有住房,要注意是否已经按照成本价补足费用,另外,有些单位在向职工售房时,与职工签订服务合同,原单位还有优先购回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该房子的出售;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按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需要补交综合地价款。
房屋产权一般可分为几种?有什么区分?产权一共分三种,可以简单以权证的颜色区分,性质区别如下:
红色——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其受到流通性限制:只允许在同一个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交易。
黄色——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如欲进入流通市场,必须全额补足地价。
绿色——完全产权。分成无任何附加权属、无抵押(可顺畅流通);以及有抵押(即有贷款),必须先行注销抵押权,方可进入流通两种情况。
如何辨别《房屋所有权证》的真伪?房产部门介绍了8种识别方法一看封皮。真证为深红色,有光泽且韧性好,假证则呈暗红色,光泽度及韧性差。
二看团花。真证分色清晰,立体感强,假证图案清晰度不够,缺乏立体感。
三看权证用纸。真证的内页纸张采用专业水印纸,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图案为别墅、大厦两种,且纸张光洁、挺实;假证纸张水印质量粗糙,模糊不清,且手感稀松柔软,水印制作采用表面压膜方式。
四看防伪底纹。真证的底纹为“房屋所有权证”六字,字迹清晰,线条光滑,容易识别,2000年后印制的权证,采用了专用浮雕底纹,浮雕字立体感强,线条清晰;假证的底纹虽为“房屋所有权证”六字,但颜色深浅、色彩不统一,线条臃肿,有的还有断线。
五看微缩文字。2000年以后印制的权证内页花边里藏着微缩文字,用肉眼看似乎为一道虚线,在放大镜下清晰可辨“FWSYQZ”(“房屋所有权证”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的大写);假证字迹模糊,不易辨别,或是一条直线。
六看建房注册号。真证的号码是机器印制的42001,数字清晰,字体规范;假证是用手工书写或加盖的手工雕刻图章,字体模糊,不规范。
七看发证机关印章。真证是由机器套红印制的“武汉市房产管理局”行政公章;假证的加盖图章是手工雕刻的,字体不规范,印章粗糙。
八看流水编号。真证的流水号是机器印制的,2000年后印制的权证编号下方,还印有“北京印钞厂证券分厂印制(200×)”字样;假证的编号是用手工书写或加盖的手工雕刻图章,字体模糊,不规范。
产权属子女的有哪些弊,孩子购房是否会遭到“二次置业”的房贷政策?产权属子女可分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如子女尚未成年,该套房无论是否有贷款,或者是否其作为单独的产权人(只能一次性付款,父/母以监护人名义代为签定合同),都对其今后“第二套”没有任何影响。
第二,成年子女,单独作为产权人,有贷款,则肯定在目前公布的“第二套”范围内。
第三,成年子女与父母共同买房,父母为主贷人;则必须等到上海的细则出台来明确:到底“第二套”是以“人”还是“户”为界定,才能予以判断。
产权共有关系分哪几种?如何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有哪些法律依据得以解决?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前者除另有其他协议外,就是按人数等比例均分产权(特指针对房屋产权处分后的对价,如房款的等比例分享);后者则类似我们常说的“三七开”,以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人在买入时,自行予以确定份额。前者因而在分配收益处分时都相对简单,后者则有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在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产权过户材料时,必须附加按份共有的材料,以使得产权证上得以明晰个人份额;或者通过事先协议进行界定,协议必须同时写明出资、风险和收益比例等,否则也将被推断为依照“共同共有”的方式来计算收益。——这就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之一。
第二,按份共有的房屋,按照规定不能享有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