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9-03-14 | 人围观
【主持人】 2019-01-15 09:31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交通运输部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省铁路办主任陆永泉,请他就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大家交流。陆厅长,您好!欢迎做客在线访谈,请您和网友们打声招呼吧。
【陆永泉】 2019-01-15 09:32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2019-01-15 09:33
陆厅长,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近年来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方面的概况。
【陆永泉】 2019-01-15 09:34
好的。近年来,在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交通运输政府职能积极转变,行政权力运行逐步规范公开透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为江苏交通运输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为了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我们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在制定“十三五”规划时,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率先制定了省级法治交通五年发展专项规划,作为我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治交通建设的顶层设计,明确阶段性建设目标、发展指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确保江苏法治交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发展定位。法治交通五年发展专项规划确定了“健全1个体系、推进2项改革、构建2个平台、强化3个基础、提升4个能力”12项重点任务,即健全一个体系: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深化两项改革: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两个平台:事中事后执法监管平台、行政权力监督平台;强化三个基础: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执法管理信息化;提升四个能力:法治思维能力、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为保障法治交通五年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顺利完成,配套组织实施五项法治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分别是法规制度完善工程、行政行为规范工程、综合执法改革工程、“三基三化”推进工程和法治文化建设工程,以此推动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等全面加快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交通运输中心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立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厅属单位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省厅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省厅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强化科学民主决策。修订并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决策规则。在制定有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前,均按决策规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并以厅务会形式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主的法务工作队伍,确保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制定、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公平竞争审查和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法律事务中充分发挥作用。
四是强化考核评价。按照“可部署、可实施、可考核”的思路,我们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经费保障、考核评价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制订了“法规建设、改革推进、监管监督、能力建设、基础保障”五大类共计30项可量化、易分解、可监测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指标。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求,围绕全省交通运输重点工作,每年都制定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目标、落实责任部门、细化工作举措,并列入全省交通运输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实施方案,按季度督查进展,每年进行考核通报,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
【主持人】 2019-01-15 09:4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请问江苏省在交通运输立法方面有哪些举措?
【陆永泉】 2019-01-15 09:46
江苏在全国各省区中率先构建了公铁水空齐抓共管的大交通管理体制,在率先探索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中也率先遇到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为此,我们将“健全1个体系”即率先探索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作为法治交通建设的12项重点任务之首,积极争取人大、政府等支持,省市合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率先探索构建涵盖公铁水空、建管养运等各门类的法规制度体系,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立法数量上呈现“多”。已出台交通运输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12件、省政府规章13件、市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37件。2018年6月,省委印发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将我厅的3件立法建议项目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正式项目,分别为《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和《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另有2件列入了调研项目,分别为《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条例》,我厅的立法规划项目数量排在省级机关的前列。
二是立法质量上体现“精”。注重用立法解决突出问题,许多项目填补国内空白。为加快补上江苏民航这个突出短板,促进公铁水空协调发展,2017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成为国内首部全面规范和促进地方民航发展的省地方性法规。为保障和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我厅组织开展《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立法工作,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将于2019年3月出台,这是首部策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另外,各市也积极开展法规制度建设,为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镇江市出台了《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苏州市制定了《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均为全国首创。
三是立法机制上突出“公”。我们以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为导向,及时将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纳入法规规章草案,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加强立法前期调研,完善立法项目征集、论证制度,围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立法项目研究和储备。对地方立法尚不具备条件的领域,加大配套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力度,使之成为我省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立法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安排媒体专题访谈、邀请人大代表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组织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组织第三方开展立法后评估。
【主持人】 2019-01-15 09:54
近年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话题,请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是如何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
【陆永泉】 2019-01-15 09:55
近年来,结合江苏实际,我厅探索实施了一系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水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2011年省厅出台了《全省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全力推进县级水上统一上航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水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
二是全面实施乡镇交管所管理体制改革。2010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全省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执法主体资格的批复》,明确了乡镇交管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资格以及相应的管理职能和工作机制等,实现了在乡镇领域由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三是完成了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改革。2014年初,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经省编办批准,省厅组建了“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4年3月28日,通过修订《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将我省高速公路运政有关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授权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实现了我省高速公路路政和运政监督检查的综合执法。
四是省厅结合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以行政职能回归机关、执法职能综合行使、公益类服务交给事业单位承担为导向,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进行重大调整。整合原由公路、运管、航道、港口、海事、质监、建设、高管等机构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组建了副厅级的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进一步理顺了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机制。
【主持人】 2019-01-15 10:01
我们知道,执法更多是集中在基层,请问江苏省在市县层面探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有什么好的经验和做法?
【陆永泉】 2019-01-15 10:02
在我厅和机构编制等部门的指导下,昆山市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聚焦实现化学融合,重点推进“四个一”:
一支队伍管执法。着力推进机构整合,横向整合路政、运政、乡镇交管所,组建道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解决多头执法问题;纵向将乡镇交管所合并至道路综合执法大队,解决多层执法问题,真正实现了对外一支队伍、一门处理。
一枚印章管处罚。着力推进执法主体整合,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经昆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依法确立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主体资格,行使路政、运政、维修管理的执法权,真正实现了道路综合执法。
一份清单管边界。着力推进职责整合,制定了动态的权责清单,厘清了道路综合执法大队与公路、运管等行业管理机构的权责边界,明确了工作衔接机制,确保行业管理不脱节、行政监管不缺位。
一套标准管行为。着力推进制度整合,按照交通运输部“三基三化”工作要求,制定实施了30余项制度,全面统一了办案、勤务、内务等规章制度,分档固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标准,打造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智慧管理平台,以制度化、信息化手段规范了执法行为。
【主持人】 2019-01-15 10:06
我们了解到,江苏省在“放管服”改革方面一直走在前列,请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陆永泉】 2019-01-15 10:07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厅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简政放权力度持续加大。扎实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等要求,相应取消我省交通运输有关许可事项。探索将部分交通运输部门管理事项赋权下放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减证便民”的有关要求,分别组织对交通运输部门行使职权过程中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等“证明事项”进行了规范和清理。在全国率先出台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权力标准化清单和省厅责任清单。经过不断圧减,省厅行政许可事项减少53.7%,行政许可时间比法定时间平均减少1/3。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厅行业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 不断推进随机抽检抽查信息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固化权力运行流程,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标准,实现监管全程留痕,不断提高监管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在全国率先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首批开展信用交通省建设示范单位。
三是大力提升交通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依托厅统建管理信息平台和各管理业务系统,努力打通部、省、市、县数据通道,实现数据一个库、管理一条线;加强对下放权力事项的指导,每半年对下一级管理部门开展一次指导,确保既“放得下”,又“接得住”。目前,已建成省政务服务网交通运输旗舰店,实现与江苏政务服务网的统一身份认证、1万多项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的在线申报、办理、结果公示等功能。全省交通运输审批服务实现“一个窗口受理”,通过“一张网”系统办理。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不见面率已经实现100%,市县级达到93%以上。
【主持人】 2019-01-15 10:14
交通运输面广量大,点多线长,行业监管任务特别繁重。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在执法信息化方面的主要举措?
【陆永泉】 2019-01-15 10:15
一是以信息化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在全国率先开展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省依法行政示范项目。扬州市首推使用4G无线传输执法记录仪,执法全过程实现同步网络管理。
二是以信息化促进执法精细化管理。研究制定交通运输执法质量管理办法,突出全面质量管理和执法智能化技术应用。在全国率先开展地方海事“1+N”现场执法模式改革,整合管理资源,优化管理流程,减少管理层级。
三是以信息化助推执法全领域监管。建设应急指挥信息中心及应急搜救值班室,在公路超限治理和运政稽查中全面开展非现场执法,采用无人机和手机APP对高速公路、重点航道开展日常巡查巡航。
【主持人】 2019-01-15 10:18
据我们了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曾获得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的称号,这个荣誉来之不易,请问省厅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有哪些经验做法?
【陆永泉】 2019-01-15 10:19
我厅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坚持高标准实施“七五”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法行政思想深入人心,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举办法治大讲堂、典型案例汇编、法治知识竞赛、法治微电影征集、法治文化优秀作品评选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微电影《跑车的二牛》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表彰为省级法制宣传教育创新项目。
二是健全普法组织和队伍。组建“法润交通·与法同行”普法志愿者队伍,组建普法讲师团队伍。对全系统法律专业人才和取得律师资格人员进行摸底,将其吸纳进普法队伍,增强了志愿者队伍的专业性。
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法治宣传由传统媒体向新媒体拓展。积极培育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全屏计划”,推动法治精神和交通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车船路港站。
【主持人】 2019-01-15 10:23
本期访谈受到了一些网友的关注,收到了一些网友提问,下面请陆厅长逐一解答。网友小天问:刚刚您提到了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这项工作具体是怎样开展的呢?
【陆永泉】 2019-01-15 10:24
按照2017年出台的《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建立“录、存、管、维、用”规范化工作机制,实现全程录制、分类存储、专人管理、定期维护、有效调用一体化管理。制定细化执法视音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具体使用规范以及管理监督人员工作流程。通过完善执法调查取证,规范执法视音频记录管理,做到执法全过程有据可查、有证可考。
【主持人】 2019-01-15 10:26
网友“橘子”问:您提到的地方海事“1+N”现场执法模式改革,请问具体是什么内容?
【陆永泉】 2019-01-15 10:27
这项改革首先在我省的苏州试点,通过苏州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即1)发布指令,各海事所、海巡艇等执法单元和社会应急力量等应急联动单元(即N)联动响应,实现了监管层级的扁平化。该执法模式可就近点对点直接对海巡艇下达处警指令,统一调配人员、艇力、应急物资,比传统的局处所点层级警情传递、辖区处置的模式,平均每起应急处置可缩短5分钟以上。目前,地方海事“1+N”现场执法模式已在全省推广实施。
【主持人】 2019-01-15 10:29
通过陆厅长的介绍,我们对江苏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感谢陆厅长做客本期在线访谈,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陆永泉】 2019-01-15 10:30
谢谢大家关注,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