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综合执法
原福建省法制办会同福州、厦门、平潭三个自贸片区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三片区对机构职能、执法内容和执法方式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均成立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事中检查、事后处罚、强制执行等监管过程的行政执法。各片区创新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大大提高了监管执法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