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0-03-17 | 人围观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公安干警、基层干部职工等一线疫情防控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全国境内疫情扩散得到有效遏制,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转向对国(境)外入境人员的登记、隔离、管控。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放宽对餐饮、酒店、商铺商场、批发零售等服务业的管控,恢复营业,并就恢复营业后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商业服务业恢复营业。
除酒吧、KTV、洗浴中心等空间相对封闭、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娱乐场所外,所有商铺、百货商场、餐馆、酒店、便利店、快递、批发市场等服务业经营场所,在落实健康扫码、合理消毒、保障环境卫生等精准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营业。任何单位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随意升级管控措施,简单限制经营场所的正常营业。
二、严格国(境)外入安返安人员管控。
1.对最近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入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信息登记、排查,一律进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14天。其中,对来自确诊病例高发的国家(地区)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并根据检测检查情况分类采取医学救治、集中隔离等措施进行管控。
2.最近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一律在入安第一时间主动向自己居住地的社区网格员或从业单位进行健康申报,对于故意隐瞒自己半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患有新冠肺炎、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况,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3.全市“七站一场”(高铁安顺西站、高铁平坝南站、高铁关岭站,普铁安顺站、新平坝站、化处站、普定站,黄果树机场)继续严格做好对国(境)外入安返安人员的排查、登记、管控。
三、规范运营管理。
1.酒店住宿业对国(境)外旅客要做好14天旅居史信息排查登记和体温检测,如有近14天国(境)外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或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要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处置。
2.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企业,必须对就餐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3.用餐人员原则上凭在“贵州健康码”平台上获得的绿色健康码进店消费,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除用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要文明就餐,不大声喧哗,避免口沫横飞。
4.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少于1米;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控制就餐人流,确保就餐人员保持不少于1米的距离,尽量同向而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就餐人员隔位相坐,每桌人数不超过8人;要使用公筷、公勺取食,不交叉使用餐具,碗筷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5.在营业场所入口处、收银台处设置1米以上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聚集。结账时优先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现金支付需实名登记,以备就餐人员信息可追溯。
四、压实监督责任。
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其法定代表人或场所负责人是该场所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对上岗员工近期国(境)外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等情况如实登记,确认健康无异常后方可上岗;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委会负责辖区内商业经营场所防疫工作的检查和督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商业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和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
五、做好出行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要注重自我防护,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与他人距离,避免参加聚集活动。